第104章
其实她远不像面上表现得那么懒散冷淡。
她有一种强烈的恐惧感,胸腔中的某一块儿像是突然被人挖走了,空空的没着落。
“那个男孩那么深情吗?”
她低声呢喃了一句。
宣告那样的话语,好像志在必得一样。
好像简昔迟早会是他的一样。
扒妹扬起笑脸,“可不?况且人家还是校草,迷妹千千万,真要这样长情地追一个人,谁也没法拒绝吧。”
“”
贝梨觉得自己腮帮子发酸,反应了一下才发现是自己咬牙咬的太久太狠,她松了点儿劲,感觉一阵阻力,更加发酸发涩,她扯了点儿笑,“那个男孩我是说徐嘉渊,我怎么不知道我们学校还有个校草。”
“你这就记住人名字了?”
扒妹有点儿诧异,贝梨可是个“眼高于顶”
的骄傲小公主,常年不记人,只关心学习,关心身边的朋友,忘性特别大,应该说选择性忘性大,其他人不放在眼里的。
“那个徐嘉渊你没印象了吗?”
扒妹见她不回话就自己先继续回答问题了,“人高一才认识短短的一个学期,前一天还在跟简昔闹小别扭闹脾气,让人家哄,贝梨以为这样轻松惬意的日子还有很久很久,看不到头。
可现在她堂堂贝家小公主,真的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呢。
不可能说就让这份喜欢,这份暗恋无疾而终,连个肥皂泡都没看见,就这么销声匿迹死于襁褓。
她会憋屈死的。
百呵格大概以后的人生每一回想起来都会抱憾都会埋怨自己。
但贝梨真的不会追人。
她没想过自己有一天需要去追别人,一直以为她得是骄傲地度过青涩学生时代,拒绝各种不懂事的小少年,然后遇见一个万众瞩目的白马王子来追她的。
结果她得追一个白马王子都追不上的学神女王。
想到这个,贝梨头痛地简直要命。
-头痛了一天又半失眠一晚的贝梨,次日早晨拎着双份早餐到了教室。
“早。”
简昔照旧比她到的晚,来了之后先是摸过桌上的牛奶,给她开了放手边。
贝梨望着简昔出神,一时没反应过来,想起来不对啊,她是要追人家的人,应该她动手照顾人才对?“怎么了?”
简昔看她一脸懊恼又郁闷的神情。
“没什么。”
贝梨吸了口气,一开口却又没忍住,“高二的是今天就不上课了吧?”
“好像吧。”
简昔随口道。
“那那个校草今天没来堵你吧?”
“?”
简昔挑眉,疑惑地看向她,“你还知道这个?”
贝梨咽了口口水,慌忙拿过已经开了地牛奶咕噜咕噜往下咽,余光都不敢看简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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