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他的眼睛。”
是这样子。
【三】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后来因为四六级和研究生考试一直耽搁到现在。
读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里有人摆摊卖书,我花了十块钱买了本柴静的《看见》盗版便一发不可收拾。
经过几个月的辛苦挣扎,我放弃了本专业的gre。
那一年百分制计算我的高数可以考到九十多分,英语政治轻松拿下,专业课两三本书加把劲复习再加上工科分数线并不高的情况下找个很好的学校读研并不算难。
那一年为了理想,五一假我跑回家和爸妈谈判。
当时距离研究生考试还有八个月,我对新闻还一无所知连门都没入不顾所有人反对放弃了已经正常复习有半年之久的高数和专业课。
我觉得自己在赌博。
一个月的时间我买的新闻专业的所有资料都到齐了,那时候大四还有必修课要上,我要么逃课泡图书馆要么偷偷在座位上翻书做笔记。
我战斗力很旺盛,相信自己是下一个奇迹。
事实上那一年的十月我才将所有的新闻专业课本看完,厚厚的十几本书让我一度想要发疯。
想起即将面临的考试我有些退缩,这么短的时间我要背诵这么多东西压力太大了。
当初的信誓旦旦有点可笑。
不过从小到大我的记忆力是真的好,二十分钟就可以背诵一篇两千字的论文。
我抱着我和顾晗的24件小事(二)【五】我记得来南京的前两天和一个朋友吃饭,她也考了研调剂的学校不愿意去直接参加工作,和一个公司签了两年合同。
前些日子老家有人给她介绍对象。
“我总感觉会孤独终老。”
她曾经告诉我。
西安的就业行情一直都不是很好,她决定回老家那边发展。
那个晚上她说一旦回去可能就和那个男人开始了,然后一两年便会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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