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他的眼睫很长,鸦翅一样,浓密而黑,在眼睑上覆落了一层暗影。
他身上有暖黄色的光,我从前追着他身上的光寻到回家的路,而今却将近丢了领我回家的人。
那人闭着眼睛,轻轻地唱:“揺啊揺,揺啊揺,摇到外婆桥……”
我睡着了,我做了一个旎旖的梦。
我梦见漫天的桃花开在八月的飞雪里,十七岁的沅烬满身栀子花香,他踩着一亩玫瑰的不归途,笑意嫣然地向我走来。
我这一生途经的盛世与荼蘼,从此也就不过如此了。
没有人能不喜欢十七岁的沅烬,人最美好的骨骼与精神,碧落黄泉,见过了,三生有幸。
大概是从小被沅烬养的太好了,我到高中才慢慢懂了人与人之间另外于亲人与朋友的菊月九月来了之后,南城浸泡在连绵的阴雨天里。
到了这个季节,沅烬就会习惯更早一点醒,他把晒干的玫瑰花骨泡了茶,装在我的保温杯里。
加了少许蜂蜜,茶是甜的,花瓣却是苦的,我不小心嘬到一片,连忙吐出来,吐着舌头向他示弱:“可不可以不喝呀我肾虚不虚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喝这个干嘛呀”
他忙着做早饭,伸手取盐时勾起食指,忙里偷闲地在我脑门儿上弹了一下子,说:“什么傻话驱寒的,这几天早晚温差大,让你带外套也不带,回来感冒了我才不管你。”
他放完了盐把勺子放回原位时又瞥了我一眼,愣了愣,突然笑了起来:“你到时把杯子里的筛子装上去啊,就放在杯子旁边,我想让它凉一凉来着,筛子不装你不嘬谁嘬”
我装着大惊失色的样子往外走,边走边朝油烟声里喊:“袜子呢你给我袜子放哪儿了”
我越来越享受,甚至是痴迷被他管着的状态,我故意丢三落四,一无是处,希望被他不放心。
人总该要有所留恋,不管好的坏的。
大学毕业过去九年了,我和沅烬认识二十四年了,差三个月二十五年。
说二十五年沧海桑田于感情这样的小事而言是毫不为过的,我认识的亲朋与陌生人里,有人在二十五年里一起分开再一起,有人把绵长的日子熬成了一锅糊的粥,难以下咽又弃之可惜。
绕过了年少无知的那两年,不论是做竹马,还是后来做了爱人,我和沅烬都算是好的了,我们极为默契地避开那些无可奈何的不安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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