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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三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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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之西南,有三宝村。

胡老相传云:“建村之时,有胡僧谓村人曰:‘此地有宝气,而今莫得之,其启发将自有时耳。

’村人曰:‘是何宝也’曰:‘此交趾之宝,数有三焉。

’故因以“三宝”

名其村,盖识其事。

开成元年春,村中民夜梦一丈夫者,黑簪帻,被广袂之衣,腰佩长剑,仪状峻古,谓民曰:“吾尝仕东汉,当光武时,与飞将马公同征交趾,尝得南人之宝。

其后马公遭谤,以为多掠南货,尽载以归。

光武怒,将命索其家。

吾惧且及祸,故埋于此地。”

言未讫而寤。

民即以所梦具告于邻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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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岁仲夏夕,云月阴晦,有牧竖望见西京原下炯然有光,若曳练焉,久而不灭。

牧竖惊,告其父,即驰往视之,其光愈甚。

至明夕,亦然。

于是里人数辈,夜寻其光,俯而观之,其光在土而出,若焰薪火。

里人乃相与植榫以表之。

其明日,携锸具,穷表之下,深约丈余,得一金龟,长二寸许,制度奇妙,代所未识。

又得宝剑一,长二尺有四寸;又得古镜一,径一尺余。

皆尘迹蒙然。

里人得之,遂持以诣县。

时县令沛国刘随得之。

发硎,其剑澹然若水波之色,虽利如切玉,无以加焉。

其长二尺四寸者,盖古以八寸为尺,乃古三尺。

其镜皆文迹繁会,有异兽环绕镜鼻,而年代绵邈,形理无缺。

乃命磨莹,其清若上水之洁,真天下之奇宝也。

县令刘君曰:“此为古之珍玩,宜归王府,可与天球、和璧,焜耀于上庠。”

遂缄胶其事闻岐阳帅,愿表献天子。

时陈君亦节度岐陇,得而爱之,因有其宝。

由是人无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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