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就算残枫是头牌杀手,攒了巨资,但他的名声见不得光,就算改头换面,充其量不过个年轻商贾。
提亲?在他眼里,自取其辱罢了,莫不如携了心上人私奔,去快意江湖!
灼华心虚的躲开眼前少年人的目光。
这位穿书的前辈骗完这么个傻孩子就跑,烂摊子则留给她,真是太缺德了!
可为了小命,人设不能崩,就算心里将前任穿书者绑在火刑架上浇油了,但面上的圣母光辉还是得保持。
灼华好似扭捏害羞的转过头去,又拼命揉了揉眼睛。
再转过脸来时,看向残枫的时候泪光盈盈。
“我常听闻,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快意恩仇不过十之一二,更多的都是刀头舔血,你若是为了带我走而强撑,我可不同意。”
我这小身板儿,比不可能跟你风餐露宿的。
“别不承认,不然你脱了上衣给我看看,身上比起少年时,添了多少伤疤?”
清醒一点,你自己都市场受伤,能护住我吗?但见残枫先前因着灼华的句句关心,整个人都愉悦了起来,黑曜石一般的眸子也闪亮亮的,仿佛一只满心欢喜的大狼狗,如果他背后有尾巴,此刻肯定都已经摇出残影来了。
但随即,似乎也察觉到心上人话中的忧思,一举手中的刀:“放心,如今就没有我需要地牢一日游无缝衔接三连跳好大一坨小姐堵在门口,就让好不容易撞开门进来的官兵们,不得不放慢了速度,小心翼翼的,不碰到这位虽然不知道具体是谁,但看衣衫就知道身份很贵重的蘑菇人。
等急先锋绕过了灼华冲进内间,再吭哧吭哧的攀上房梁去房顶上,残枫早就跑的没了影。
差役们正面面相觑,谢廷玉上来了。
然后,谢廷玉又走了,只是派人送来了女式的披风和锥帽。
灼华穿戴完毕出了门,就见大半官兵已经撤去,跟谢廷玉一同指挥抓人的中年武官也不见踪影,只剩谢廷玉,以及他身后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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